菲律宾内政部(DILG)近日发布文件,提醒各地方政府部门只有陆运署(LTO)成员及其授权代表才能没收或暂扣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员的驾照。
在9月22日的脸书帖子中,菲律宾陆运署对内政部发布的备忘录表示欢迎,该备忘录强调地方政府部门只可以向违反交通规则的司机开交通罚单,只有陆运署成员及其授权代表才能没收或暂扣驾驶员的驾照。
它补充道:“陆运署认为这与最高法院早先的裁决一致以及第10930号共和国法案中规定,没收驾照只能由陆运署执行的规定一致。此外,这一备忘录也为陆运署提供了与地方政府部门更好合作的机会,以进一步加强有关道路上的安全和纪律。”
在其备忘录中,内政部还指示地方政府审查其交通法规和政策,以确保其交通管理单位符合内政部-交通部(DILG-DOTC)2008年第1号联合备忘录的规定,其中阐明地方政府单位只能开出交通罚单,只有陆运署及其授权代表可以没收驾照。